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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天化: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详细载明时间、地点、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及网络投票流程等要素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贵阳赤天化大厦召开,网络投票同步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时间涵盖交易时段(9:15-15:00)及互联网投票全天 [4] 会议参与情况 - 合计739名股东(含代理人)参与表决,代表股份6.69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001% [5]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股东资格经上交所系统认证,现场出席人员身份符合法规要求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获通过,同意票占比98.2676%(6.57亿股),反对票占比1.3895%(930.5万股) [7] - 中小股东表决呈现分化:同意票占比67.5616%(2414万股),反对票占比26.0421%(930.5万股),弃权票占比6.3963%(228.5万股) [7] - 计票过程由律师、股东代表及监事共同监督,现场票与网络票合并统计后公布结果 [7]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会议全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