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召开,并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通知及资料 [3] - 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网络投票时间、出席对象、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3]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济南高新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完全一致 [4]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557,057,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978% [5]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4][6] 议案表决结果 - 参加投票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394人,代表股份592,670,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010% [6]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其中关键议案表决情况包括: - 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获98.6437%同意票,中小股东赞成率达98.6437% [6] - 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获98.5444%同意票,中小股东赞成率98.5444% [6] - 2025年度担保额度议案获93.5825%同意票,中小股东赞成率93.5825% [6]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议案获98.7132%同意票,中小股东赞成率98.7132% [6] -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关联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