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核查意见 -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确认取消因不符合条件或个人原因放弃的61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其余激励对象及获授情况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1] - 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公司班子成员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技能人员 但明确排除独立董事 监事 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1][2] 激励对象资格条件 - 列出六类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包括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重大违法违规受处罚 不符合公司法董事高管任职资格等 [1] 授予方案实施 - 监事会确认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达成 同意以2025年6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152名激励对象授予3689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2 15元/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