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等条款,涉及公司权益、股份转让、法定代表人等规定 [1][5][6] - 修订后的章程明确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并规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确定时限 [6] - 公司股份总数明确为66,306.129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均为普通股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权、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法律、按期缴纳股款等义务 [12][13][20]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依法行使权利,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22][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4]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24][25] - 董事会可经股东会授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20%的股票 [25] -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股东会审议,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担保需特别决议通过 [27][28] 董事选举与任职资格 - 董事候选人需披露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持股情况等信息,选举可采用累积投票制 [46][47] - 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涉及经济犯罪、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52][53]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改选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 [54]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议程、股权登记日等 [33][34]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40][42]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提案,否则视为新提案 [50]
新时达: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