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及高管持股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控制实体等关联方持有的公司股份管理,包括登记名下及信用账户股份 [1][2] - 要求董事及高管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禁令,并履行持股比例、期限等承诺 [3] 股票交易申报流程 - 新任或离任董事及高管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包括亲属身份信息 [4] - 深交所将锁定申报人员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股权激励等限制性股份需登记为限售股 [6][7] - 交易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后方可操作 [8] 股份锁定与解锁规则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 [5]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末持股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不足1000股则全额解锁 [10] - 限售股满足条件后可申请解锁,剩余额度内股份自动解锁 [11] 交易禁止情形 - 禁止离职后6个月内转让股份,涉违法违规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亦不得转让 [15]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等敏感期禁止交易 [16] - 禁止融券卖出或开展以公司股份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 [21] 信息披露要求 - 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及高管持股变动情况,包括期初/期末数量、买卖记录及合规性说明 [23]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包含数量、来源、价格区间等信息,且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 [24] 违规处理 - 违规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负责追回,情节严重者将受处分或移交处罚 [26] 特殊情形处理 - 离婚分配股份后,双方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各自持股25%,并需持续遵守减持规定 [20] - 关联方(如配偶、控制实体)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否则参照制度处罚 [19]
新时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