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科技: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注销1,074,550份股票期权 [10][16] - 2024年6月19日,公司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2.715万份股票期权,并因业绩考核未达标注销47名激励对象对应的15.8322万份股票期权 [12] -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5名激励对象对应的1.7654万份股票期权 [14] - 2025年6月25日,公司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在可行权期内行权的2.52万份股票期权 [1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2024年6月19日,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因在等待期内实施了2022年、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12] - 调整后,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80.7699万份 [12] - 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0616万份 [1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 2024年7月9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登记申报工作,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0日 [13] -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完成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登记申报工作 [14] 法律意见 - 本次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16][17] - 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