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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4年6月4日、14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杭州银行总行11楼会议室召开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进行,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15-15:00 [3] -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主持,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31人,代表股份3,247,389,152股,占总股本45.1260% [5]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868名,代表股份1,015,323,769股,占总股本14.1090% [5] - 合计出席股东899人,代表股份4,262,712,921股,占总股本59.2349% [6]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等13项议案 [3][4]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同意比例均在98.8958%以上 [7][8][9][10] - 特别决议议案为第10、11、12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为第6项 [10]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单独计票,包括第4-13项议案 [10]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6] - 表决程序规范,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