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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控股: 关于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亚川主持,会议记录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名 [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等事项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下午15:30在四会岭南东方酒店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2][3] -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2]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402,684,188股,占总股本60.0834% [4] - 网络投票股东468人,代表股份94,528,997股,占总股本14.1044% [4] - 合计出席股东472人,代表股份497,213,185股,占总股本74.1878% [4] - 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其中独立董事沈洪涛与文吉通过视频参会 [5] 议案表决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分公司出租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7722%,反对票0.1882%,弃权票0.0396% [5] -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合作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7605%,反对票0.1842%,弃权票0.0553% [6] - 关联股东岭南集团(持股302,382,302股)及其关联企业东方酒店集团(持股100,301,686股)对两项议案回避表决 [5][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7] - 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