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能源: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南网能源董事会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二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集,并于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列明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关键信息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广州天河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在交易时间段(9:15-15:00)进行 [2] -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与公告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11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911,732,839股(占总股本76.8697%),其中现场会议股东5名(代表股份2,772,121,312股,占比73.1840%),网络投票股东806名(代表股份139,611,527股,占比3.6857%) [3]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票计票,主持人现场公布结果 [4]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主要议案同意票占比均超99.9%,例如《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获同意2,909,333,039股(99.9175%) [4][5] - 中小投资者表决中,最高反对比例为1.779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弃权比例最高0.1498% [5][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