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列明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关键信息 [3]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14:00在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交易时段及9:15-15:00进行 [4] - 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人员及表决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代表1人,持股7400万股(占总股本6.6926%),网络投票股东492名,代表6638.9836万股(占6.0043%)[5] - 会议审议22项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全部获得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同意比例达99.6192%,中小投资者支持率99.2337% [6][7] - 关联股东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全部22项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均以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28]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调整后关联交易方案议案(第3项)获74.5602%同意票,中小投资者支持率46.2044%,反对票占比53.7335% [7] -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第21-22项)同意率均超99.44%,中小投资者支持率98.83%-98.89% [27][28] - 涉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第25项)获74.4252%同意,中小投资者支持率45.9189% [25]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规要求 [28] - 法律意见书明确限定核查范围,不对议案内容真实性发表意见,仅对程序合规性出具结论 [2][28]
津投城开: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