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交易方案调整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参股子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控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 2025年6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交易方案的议案,主要涉及业绩补偿承诺事项和交易对方锁定期安排的调整[1] - 业绩承诺期调整为2025年度和2026年度,承诺指标从净利润改为营业收入,2025和2026年合计承诺营业收入不低于3,234,692.53万元[1][2][3] 业绩补偿机制 - 若业绩未达标,交易对方需按股权比例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营业收入未实现比例×预测净利润合计数242,527.06万元×股权比例[3][4] -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需进行减值测试,若减值额超过补偿金额,交易对方需就超额部分进行补偿[4][5] - 原超额业绩奖励条款因业绩承诺与净利润脱钩而被取消[6] 股份锁定安排 -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及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不得转让[7] - 部分股份锁定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7] - 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获得的股份也需遵守锁定安排[7][8] 交易方案合规性 - 根据监管规定,本次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变更和标的资产实质性变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8][9] - 调整事项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