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麾信息: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召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决议并通过上交所网站于2025年6月5日发布通知,会议资料同步公告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9:25,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内容一致,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3]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未发现程序瑕疵 [3] 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名,代表表决权股份68,348,222股(占总股本50.2560%),网络投票股东88名,代表股份358,900股(占比0.2639%) [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召集人资格经核查符合法规及章程规定 [4] - 出席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表决以记名投票逐项进行,网络投票数据由上交所提供 [4] - 议案4、6、7、9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所有议案均以普通决议程序通过(同意票数超出席表决权股份半数) [5] -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