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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与组织架构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依据包括《公司法(2023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强化监督机制 [1]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2名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需独立于日常经营管理 [5]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6][8] 审计委员会职责范围 - 核心职责涵盖监督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核财务信息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 [13][14][15][16] - 需对财务报告真实性、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及舞弊风险等关键问题发表意见,并督促整改 [17][9] - 特定事项如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等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4] 审计委员会运作机制 - 会议制度包括每季度至少1次定期会议及临时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决议获半数通过 [26][27][28] - 会议形式可采取现场、视频或书面表决,委员需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行权利 [30][31] - 内部审计部负责会议筹备并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合同等资料,必要时可邀请外部机构列席 [32][33] 信息披露与履职要求 - 公司需在年报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包括会议召开及职责履行细节 [37] - 委员需参加专业培训以掌握法律、会计等知识,董事会定期评估其独立性及履职表现 [11][12]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1] 附则与细则修订 -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与后续法规冲突时按新规执行并及时修订 [39][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