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公告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6月25日召开,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5] - 全部8名董事、5名监事及部分高管出席会议,无否决议案 [3][4] - 审议通过四项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草案修订稿、考核办法、管理办法及董事会授权事宜,均获2/3以上表决通过 [4][6] 董事会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6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两项议案 [8][9] - 因25名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权益,首次授予人数从177人调至152人,授予股票数量从4,302万股减至3,689万股 [9][44] - 首次授予日为6月25日,授予价格2.15元/股,涉及152名激励对象 [10][21][22][23][24] 激励计划调整 - 调整后总授予量从4,450万股降至3,837万股,预留部分不变,无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44] - 调整原因系部分激励对象不符合条件或自愿放弃,涉及613万股股票取消授予 [9][44] - 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 [38][46] 授予条件核查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包括财务违规、重大处罚等负面情形 [20][21] - 自查显示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无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3][15] - 152名激励对象主要为董事、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不含独董、监事及大股东关联方 [29] 财务及法律影响 - 限制性股票单位成本按授予日公允价值减去授予价格计算,预计总成本将分期确认 [32][33] -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认为调整及授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要求 [34][47] -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确认授予条件已成就,调整事项符合规定 [35] 监事会决议 -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通过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议案,确认授予日及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38][40] - 监事会核查认为25名对象调整符合规定,剩余152名对象资格与股东大会决议一致 [29][40] - 强调激励对象无最近12个月被监管机构处罚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9][40]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