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晨丰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公告会议通知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浙江省海宁市公司会议室召开 [3]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46人,代表股份61,004,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416% [5] - 现场出席股东1人,代表股份33,800,381股(27.4491%);网络投票股东45人,代表股份27,204,449股(22.0925%) [5] - 出席人员资格经审查符合规定,无重复投票情况 [6] 股东会议案与表决结果 - 审议两项议案: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变更业绩承诺主体议案 [6] - 议案1通过率为99.3877%(60,631,323股同意),中小投资者同意率33.1966% [7] - 议案2通过率为98.6270%(26,830,942股同意),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同意率33.1966% [7]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9]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