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家居: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爱丽家居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爱丽家居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法律意见书背景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爱丽家居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回购注销出具法律意见书 [1][2] - 法律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4][5] - 审查文件涵盖激励计划草案、考核办法、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等 [2][5] 回购注销批准与授权 - 2024年1月20日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 [5][6] - 2024年2月6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6] - 2025年6月26日董事会决议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 [7][8] 回购注销具体内容 - 回购原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回购注销其未解锁的40,000股 [7][8] - 回购价格:因公司现金分红调整,从授予价5.36元/股下调至5.08元/股 [8] -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 - 后续流程: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8][9] 结论意见 -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授权,符合相关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7][9] - 公司需完成信息披露及股份注销登记程序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