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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任宏)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声明 - 候选人任宏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声明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1]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与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无关联任职 [1] - 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大股东,也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大股东单位任职 [1] - 候选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且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 合规性记录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2]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2] - 候选人非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2] 任职限制与专业能力 - 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且在嘉和美康连续任职未超6年 [2] - 候选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5年以上财务管理专业岗位全职经验,会计专业知识丰富 [2] - 候选人已通过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无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 [3] 履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监管要求,确保足够时间与精力履职,保持独立判断 [3]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候选人将主动辞任 [3] - 声明内容真实完整,交易所可依据声明确认其任职资格与独立性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