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 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 [1] - 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候选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 [1] - 候选人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1] - 经查询候选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1]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任宏女士、王韵先生、李文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该提名议案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