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治理工作,以提升决策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 - 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成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2][3] - 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和 ESG 工作组(董事会秘书任组长),分别负责战略投资评估和 ESG 协调执行 [4] 职责与权限 - 委员会核心职责包括研究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并提出建议 [5] - 负责识别可持续发展风险与机遇,制定 ESG 制度、战略及目标,审阅并提交 ESG 报告 [5] - 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5] 决策流程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决策前期工作,包括项目意向初审、可行性评估及提案提交,需完成立项意见书和评审意见书 [6] - ESG 工作组负责编制 ESG 管理制度和年度报告,形成正式提案提交委员会审议 [7] - 委员会讨论提案后将结果反馈至董事会及工作组,决策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7][8]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0][11]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9] 制度修订 - 本实施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制定,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最新法规为准 [1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2024年4月首次制定,2025年6月完成第一次修订 [12]
中盐化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