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6日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反馈 [1] 监事会核查方式 - 核查内容包括拟激励对象的名单 身份证件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职务信息等 [2] 激励对象资格条件 - 激励对象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且不存在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处罚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 - 排除标准包括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不得担任董高监的情形 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 监事会结论 - 公示程序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资格条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