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楼栋五楼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内容包括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等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3]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参会人员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未披露具体数据 [3] - 列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均具备合法资格 [4]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方式,按规则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 [4]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股东可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但不可重复 [5] - 总参会股东3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5,965,888股(占总数57.1181%) [5] - 议案1、2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余议案获过半数通过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 [6] -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未收到临时提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