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铂力特: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2,048,107股,每股发行价格9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28,546,111.50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验资报告 [1] - 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安排 -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 [1] -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2] - 临时补流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协议方包括公司(甲方)、开户银行(乙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丙方) [2] - 丙方作为保荐人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4] - 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闫明、关天强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配合提供 [4] - 银行需按月(每月15日前)向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6] - 公司需在临时补流到期前将资金从自有账户归集至专户,再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5]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 [6] 账户管理规范 - 公司指定了4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开设在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和建设银行 [5] - 资金转回必须通过原专户路径,禁止通过其他账户操作 [5] - 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未配合调查时,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