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权,符合新《公司法》及配套规则要求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明确职工权益保护条款,新增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追偿机制 [2][3] - 股份总数从478,219,266股增至490,191,687股,均为普通股 [6]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 - 股东权利条款扩展至可查阅会计凭证,诉讼主体范围调整为股东可起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16] - 财务资助限制强化,累计总额不得超过股本10%且需三分之二董事通过 [6] - 股份回购情形细化,明确6个月内注销或转让的时限及10%持股上限 [7][9][10] 股东会机制优化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债券,新增总资产30%以上重大资产交易审批权限 [23][24] - 临时股东会触发条件中"监事会提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股东自行召集门槛调整为连续90日持股10% [25][29]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明确为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持股超30%的情形 [52] 表决与信息披露规范 -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要求关联股东回避,争议情况下分别记录表决结果 [48][49]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表决结果需包含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数据 [33][47] - 股东会决议公告需披露现场/网络投票比例及每项提案详细表决结果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