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徕木股份: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6月6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会议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审议事项、股东权利、股权登记日及登记方式等[1][2]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市松江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当日9:15-15:00进行[2]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通知提前20日发出且议案内容已充分披露[1][2] 参会人员与表决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190名(现场14名+网络176名),代表股份164,068,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805%[2][3]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资格均合法有效,召集人董事会符合法规要求[3]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程序符合章程规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3][4][5][6][7] 议案表决结果 - 年度报告及治理文件: - 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及监事会工作报告均以99.8209%同意率通过[4] - 财务决算报告通过率为99.8199%,利润分配预案以99.8600%同意率通过(含中小股东99.0011%支持)[4][5] - 人事与薪酬事项: - 董事及高管2025年度薪酬议案获99.6950%同意(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股东支持率98.3783%[6] - 监事薪酬议案通过率99.7698%,中小股东支持率98.3583%[7] - 融资与制度: - 银行授信及担保议案获99.7783%同意,中小股东支持率98.4183%[6] - 《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以99.6942%同意率通过,中小股东支持率98.3739%[7] - 董事增补:增补董事议案通过率99.8200%,中小股东支持率98.71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