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本着规范、透明、注重效益的原则,处理好投资 金额、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