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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自查表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简称:怡合达 股票代码:301029 独立财务顾问:无 [1]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2] - 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2]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 - 激励对象无《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2]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过10年 [2]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列明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的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2]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已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使权益的条件 [2]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了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未采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方法的,已说明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 [3] - 披露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包括分次授出或分期行使权益的条件 [3] - 披露了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 [3] 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提升 [4]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 [4]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权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 [5] -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5]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 [5] -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 [5]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5] - 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5]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5]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 [5] 公司声明 - 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 -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