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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比德: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核查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未出现违规利润分配等情形,符合实施主体资格 [1]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2] 激励计划财务与实施安排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3] - 激励计划旨在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经营目标实现,为股东创造高效持久回报,且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