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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影: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6日在上海市漕溪北路595号C座H1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时间为交易时间段9:15-9:25,投票时间为9:15-15:00 [3][4]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于2025年6月6日通过决议并公告,会议时间、地点、议案与公告内容一致 [3][4] -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隽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系统进行 [4][6] 出席人员与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6,459,507股,占总股本70.6068%;网络投票股东232人,代表股份31,798,815股,占比7.0948% [4][5] - 中小投资者合计237人,代表股份38,029,005股,占总股本8.4868%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通过率超99.98%,反对票占比均低于0.01%,弃权票占比0.0098%-0.0104% [6][7][8][9][10][11][12] - 中小投资者对各项议案支持率均达99.81%以上,最高反对比例0.0939% [9][10][11][12] - 特别决议事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出席股东2/3以上通过 [12][13]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出席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13]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结果合法有效 [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