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魂网络: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3] - 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 [4] - 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事宜 [4] - 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516,650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方案 [5] 回购注销的具体原因 - 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资格,涉及69,500股 [5][8] - 首次授予的19名激励对象2024年未达考核指标(S≥80分或P≥90%),涉及387,150股 [5][8] - 预留授予的15名激励对象2024年未达考核指标(S≥80分或P≥90%),涉及60,000股 [5][8] 回购注销的实施安排 - 合计回购注销516,650股限制性股票 [5][8] - 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申请 [9] - 预计2025年7月1日完成注销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9]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回购注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7][9] - 公司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 - 需后续完成减资及股份注销手续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