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会通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载明召开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14点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朱卫东主持 [4]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4] -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4,229,75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74.8816% [6] - 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共186名,代表股份2,859,032股,占比0.4930% [6] - 股东资格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验证,代理人资格经授权委托书验证 [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6]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议案审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未搁置或不予表决 [9] - 监票由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执行,网络投票数据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 [6][9] - 特别议案6、11、12、13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普通议案获过半数通过 [9] - 关联交易议案7由非关联股东表决,关联股东回避 [9]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当场公布,最高同意比例达99.9142%(议案12),最低为86.7049%(议案7) [7][8] 董事选举结果 - 六名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均超434,960,000股,得票率均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以上 [8] - 具体得票数:候选人1获434,966,953票,候选人2获434,960,339票,候选人3获434,967,145票,候选人4获434,963,647票,候选人5获434,967,437票,候选人6获434,962,475票 [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 [9] - 会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自签署日起生效 [9]
人民同泰: 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