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现代: 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6 月 26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四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则,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