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设立 [1] - 公司于2004年5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33,000,000股普通股,并于2004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Shyndec Pharmaceutical Co., Ltd.),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建陆路378号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1,172,692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成员5至9人,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 [120]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140][13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权、知情权等权利,可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 [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4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50]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章程、公司合并分立、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总资产30%)等 [90]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的标准为交易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或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 [123] - 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重大关联交易需股东会批准 [124][144] 股份管理 - 公司成立时发行普通股54,191,940股,主要发起人为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等机构 [7]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2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7] 信息披露与合规 - 董事会需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 [122]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核查,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42] - 公司需及时披露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37][86]
国药现代: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