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及多名高管因财务造假被处分
财务造假事件 -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ST长方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因公司在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违反《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1] - 具体造假行为包括康铭盛少记销售返利费用、虚增利润及虚增应收账款,分别导致公司利润虚增797.78万元和548.7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54.90%和2.02% [1] - 违规人员包括时任副董事长李迪初、康铭盛时任总经理聂卫、财务总监彭立新等,李迪初被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其他责任人受到公开谴责 [1] 公司经营状况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18亿元,同比下滑1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395.59万元 [2] - 财务造假事件对公司声誉和市场信任度造成影响,可能对未来经营持续产生压力 [2] 行业影响与建议 - 事件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财务透明度和管理责任的高度重视,强调了资本市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严格要求 [1] - 公司需加强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以恢复投资者信心,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稳步发展 [2] - 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的严格要求为行业企业敲响警钟,强调了合规经营和透明管理的重要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