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 宏和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 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界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