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 宏和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 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与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 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则。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四条 如有必要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可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证券事务代 表作为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