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按照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吉林华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 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 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有充分理由确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