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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国际: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6月12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公司大楼召开,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 [2][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15:00 [3]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提交审议的议案包括《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 - 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未审议未列明事项 [3][6] 出席会议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960,509,140股,占总股本17.6601% [5] - 网络投票股东1,299名,代表股份518,617,670股,占总股本9.5366% [5] - 合计出席股份1,479,126,810股,占总股本27.1967% [5] 表决结果 -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议案获同意1,449,414,6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97.9912% [6] - 《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议案获同意1,449,633,28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98.0060% [6]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未披露具体数据 [6]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6]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