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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 东方创业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7日在指定媒体发布股东会通知,内容包括会议类型、投票方式、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2] - 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平台进行,时间与通知一致[3]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谭明主持[3] 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未披露具体数据[3] - 列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聘任律师,均具备合法资格[3] - 召集人资格经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3] 临时提案提交与审议 - 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提交三项临时提案,涉及《公司章程》修订、制度修订及独立董事津贴[4] - 临时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案内容属股东会职权范围[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关联股东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计票监票按规则执行[4]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认证,表决权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5][6] - 总计267名股东及代表参与表决,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未披露具体比例[6] - 议案5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0、11为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过半数通过[6]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