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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 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发布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内容及登记办法 [1] - 会议议案具体内容分别于2025年4月12日和6月20日在四大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 [1]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福州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杨韬主持,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2] 股东会投票机制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9:15-15:00)和互联网投票平台(9:15-15:00)进行 [2] - 现场会议投票时段覆盖交易时间段(9:15-11:30,13:00-15:00),与网络投票时间同步 [2]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165,219,402股,占总股本27.86% [3] - 网络投票股东877名,代表股份4,675,400股,资格由上交所系统认证 [3] - 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登记在册股东 [3]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获表决通过,包括2024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 [4] - 薪酬相关议案通过:支付非独立董事及高管2024年度薪酬、监事2024年度薪酬 [4] - 公司章程修订议案获通过 [4]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2] - 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被律师认定为合法有效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