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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00023242A [2] - 公司于2019年8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7,000万股,并于2019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名称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NANHUA FUTURES CO., LTD. [2] - 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006.5893万元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3]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1] - 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4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5] - 公司变更业务范围需经国家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并修改公司章程 [5]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已发行股份数为61,006.589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7]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00,000股,面额每股一元 [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1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依照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等权利 [13] -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材料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 [14]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 [14] - 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7]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4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1]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4][58]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54]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至六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62]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63] -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