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19人,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798.07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3% [1] - 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完毕手续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另行公告 [1] - 本次解除限售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1日届满 [12] 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公司于2021年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意 [2][3]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7月2日,首次授予对象为554人,后因离职、岗位调动等原因减少至519人 [9][10][11] - 历次解除限售情况:首次解除限售期为2023年7月13日,解锁5260万股;第二次解除限售期为2024年7月15日,解锁3892万股 [9][11]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公司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为12.46%,高于目标11.7%;2023年经济增加值(EVA)增长率为87.86%,高于目标35%;2023年实业板块利润总额增长率为107.46%,高于目标50%;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为65.21%,低于70% [16]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8] 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相关事宜 [18] -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安排符合规定,同意为519名激励对象解除3798.075万股限制性股票 [19] 中介机构意见 -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必要批准,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规定 [19]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续需履行信息披露及交易所手续 [20]
物产中大: 物产中大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