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明志科技: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 2023年5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4] - 同日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同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5] - 2023年5月18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 [6] - 2024年10月2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授予价格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议案 [7] - 2025年6月27日董事会再次审议授予价格调整及股票作废议案 [9] 授予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 调整事由为2025年6月26日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的利润分配 [9] - 根据公式P=P0-V计算调整后授予价格为15.55元/股(原价16.00元) [9] - 调整依据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触发价格调整机制 [9] 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具体情况 - 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未归属的4,750股限制性股票 [10] - 因2024年度未达业绩考核目标作废416,070股未归属股票 [11] - 本次合计作废股票数量为420,820股 [11]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授予价格调整及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程序 [12] - 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2] - 股票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