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归属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2022-2024年三次权益分派调整:初始价格2.76元/股经2022年派息0.1元/股、2023年派息0.1元/股、2024年派息0.13元/股后,最终调整为2.43元/股 [8][9] - 第二个归属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净利润考核(以2022年为基数,2024年增长率≥30%)及个人绩效考核(A/B+/B级可100%归属,C级60%)[10][11] - 255名激励对象中,245人绩效考核达A/B+/B级(归属比例100%),6人达C级(归属比例60%),9人因离职丧失资格,合计作废49.92万股未归属股票 [11][12][13] 公司治理程序执行 - 本次调整及归属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5][6][7] - 高管邢美正、李丹宁、于芳因减持计划未完成,其120万股归属暂缓办理,其余252人730.08万股分两批次归属 [12] 财务数据披露 - 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达30%以上,满足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11] - 权益分派基准股本:2022年以1,321,280,261股为基数派息,2024年以1,407,166,327股为基数派息1.3元/10股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