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翱捷科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1] - 适用范围涵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1][3] 持股变动规则及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前需知悉内幕交易等禁止性规定 [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并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 [5] - 个人信息申报需在任职、离任或信息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完成 [6]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后持股数量及价格 [7] - 融资融券交易需遵守规定并向交易所申报 [8] - 公司及个人需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并承担法律责任 [9] 股份转让限制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后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及承诺期内 [11] - 任职期间及离任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12] - 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12] 可转让股份计算 - 可转让数量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计算 [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14]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 [15] 禁止买卖情形 - 禁止短线交易(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 [19] -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件披露前禁止买卖股份 [20] - 持股变动比例达到《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时需履行额外披露义务 [21]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25]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