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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科技: 北京达辉(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审议通过 [3] - 股东大会通知提前20日公告,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4]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系统在交易时段及延长时段开放 [4] 参会人员资格与表决情况 - 参与表决股东及代理人共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676,527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44.0132% [4] - 参会人员包括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及股东代表,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系统验证,现场股东资格经律师核查 [4][5] - 召集人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6]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议案涵盖非累积投票议案(第1-7项)及累积投票议案(第8-10项),其中第5、7-9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7]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计票与监票流程规范 [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