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药业: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为建立与现代公司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 发展,特制订《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一) 外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选聘的,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 同或聘用合同,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也属 于外部董事; (二) 内部董事,指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选聘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或聘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第二条 外部董事(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每人每年30,000元人民币(税后),独立 董事的津贴每人每年100,000元人民币(税后)。 第三条 内部董事的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按月发放;公司不 向其另行发放津贴。 第四条 外部董事的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于 股东会决议通过当日起每月计算发放。 第五条 外部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津贴并予以发放。 (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 津贴: (一)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