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药业: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 1 页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以及《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为规范股东会、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并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召集、召开并充分行使其职权,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特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目 录 第 2 页 股东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 进行决策。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