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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华科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7日下午14:00在山西省太原市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8号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3] - 会议由董事长李玮主持,完成全部议程 [3] 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8,350,6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5219% [4] - 现场出席股东4人,代表股份47,645,158股(占比61.6096%);网络投票股东21人,代表股份705,541股(占比0.9123%) [4][5] - 中小投资者22人,代表股份2,845,541股(占比3.6795%) [5] 议案表决结果 常规议案 - 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均以99.9877%同意率通过(反对/弃权合计0.0123%) [6] -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因关联方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同意率99.5903%;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同意率99.9981% [6][7] -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年报及利润分配预案均以超99.98%同意率通过 [7][8][9] 特别决议事项 - 融资授信及担保:获99.9992%同意率(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 - 简易程序定向增发:获99.9877%同意率(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获99.9877%同意率 [10] 董事会换届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名候选人得票率均超98.54%,最高达99.5749% [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候选人得票率均超99.57%,最高达99.7925% [12] - 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候选人得票率分别为99.7200%和99.5749% [12]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决议召开,4月30日发布通知 [3] - 表决程序由律师监票,网络投票结果经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确认 [5][6] - 律师结论认为会议召集、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