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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情况 - 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3]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孙茂林、李明回避表决,最终6票同意通过 [4]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风控手册"的议案》,8票全票同意,修订内容涉及结构优化、业务流程框架更新及风险控制矩阵完善 [5] 监事会会议情况 - 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5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6][7][8] - 监事会全票通过《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认为调整符合规定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9][1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调整事由: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每10股派现0.22元),需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19][20] - 调整结果:回购价格从3.14元/股下调至3.118元/股,计算公式为P=P0-V(P0为原价,V为每股派息额) [21][22] - 调整程序:已获董事会、监事会批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22] 激励计划历史履行情况 - 2021年8月启动激励计划,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国资委批复,2021年11月获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13][14][15] - 后续多次调整:2023年回购注销部分股票后激励对象减至353名,持有限制性股票39,644,235股;2024年进一步减至337名,持有19,013,650股 [17][18] - 2025年4月董事会决议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6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9][20] 法律及监管合规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25][26] - 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对调整事项发表无异议意见,认为未损害股东利益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