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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执行充电宝查验新规,不合规产品可暂存7天

深圳机场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航局本次通知仅针对旅客携带的充电宝产品,对于旅客携带的其他电池或 含电池产品,深圳机场按原检查标准和要求执行。乘坐深圳始发的国际及地区航班,充电宝仍按原标准 执行。 南都讯自6月28日起,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全面实施民航局关于充电宝携带的新规定。根据新规,旅客将 被禁止携带不合规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对此,深圳机场(000089)将为不合规充电宝提供7天暂存 服务。 根据民航局的通知要求,深圳机场将于6月28日起执行充电宝携带查验新政策,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 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将禁止携带乘坐境内航班。深圳机场已在航站楼内张贴宣传提示,提 醒旅客注意新规。 对于无法携带乘机的充电宝,深圳机场将为旅客提供免费暂存服务。暂存位置设在航站楼四层值机岛B 岛岛尾柜台,暂存期限为7天。工作人员将为旅客开具回执单,旅客需在暂存时限范围内凭回执单领 取,逾期将视为自弃处理。 对于安克公司、罗马仕公司召回的充电宝,旅客可按流程要求申请召回后,将充电宝交给值机岛B岛岛 尾柜台、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的工作人员,按自弃处理。机场方面特别提醒,目前驻场快递公司暂不接 收充电宝快递业务,建议有需求的旅 ...